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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一特辑 | 刘宗泉:不同的“战场” 一样的坚守

在法院 

有这样一群人

他们将最灿烂的青春

献给军营

保家卫国


如今

他们脱下戎装,胸戴法徽

坚守初心

在司法战线上

践行军人本色

用梦想与激情

书写人生新篇章

刘宗泉,中共党员,2011年部队转业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,现任执行一庭二级法官助理,执行保全团队团队长。转业13年以来,先后8次被评为优秀等次,并荣立三等功两次,多次被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助理,他始终秉持公正、严谨、高效的工作原则,积极协助法官开展各项执行工作,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力量。


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思想政治觉悟高


刘宗泉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,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立场坚定,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。通过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开展的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活动,加强党性锻炼,提升党性修养。


坚持高标准履职尽责,业务素质强


刘宗泉始终坚持发扬部队军人的优良作风,认真履行法官助理的职责,努力当好参谋助手,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。自到执行一庭以来,共辅助办结执行案件近1000件,办理保全案件近500件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,积极学习执行业务,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,细化节点管控,强化程序意识,加快案件执行进度,以“如我在执”的理念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。


坚持廉洁自律,自我要求严


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,刘宗泉坚持严于律己,廉洁奉公,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,做到拒腐蚀、永不沾。在工作生活中清清白白做事、堂堂正正做人。加强自我廉洁教育,始终绷紧廉政建设弦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


个人感言


十多年的军旅生涯,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经历和财富。在部队中,严格的训练、严明的纪律,让我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和作风。那些充满汗水与拼搏的岁月,不仅锤炼了我的意志,更塑造了我坚韧不拔的品格。

 如今,我已退伍并投身于法院的工作,我始终铭记并努力发扬部队的优良作风,将部队的优良作风融入日常工作中。我深知,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也关乎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因此,我总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,真正急群众之所急,想群众之所想,主动作为,做一个有温度的司法工作者。

曾经的军旅生涯是我永远的骄傲,如今的工作岗位是我新的“战场”。我将继续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,在法院的工作岗位上,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

编辑:蒋梦晗

审核:徐   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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